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晚岁逼豺狼,漂摇去乡土。囊橐罄留储,釜甑恒若窳。
开畦种蔬菜,拨借荷地主。晨兴率童稚,树艺躬伛偻。
瓠实正累离,茄花亦争吐。鱼肉方绝交,恃此当醢脯。
悲风吹江干,浩荡十日雨。幽泉涌阴窦,高墉坼脩堵。
苍蔓压泥沙,朱苞埋宿莽。凄凉紫芝英,乃与朝菌腐。
数奇值时危,一饱不敢取。天地有穷愁,每望贫家聚。
青苔满颓墙,日暮空倚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