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洞庭湖山山绝奇,大山如龙小如龟。弄珠曳尾自游戏,不肯吹浪如蛟螭。
岳阳楼前铁为械,古人欲断蛟螭害。蛟螭为害甚巴蛇,遗冢犹存足为戒。
七百里湖涵太虚,春夏涨溢秋冬枯。惟有龟龙长自在,不知几见桑田改。
崤山之阿渑之浒,行路萧条正艰阻。日落山空涧水哀,市门静闭防饥虎。
前年张茅杀饷妇,今岁食驴断行旅。我来万里逐一官,安可不戒为汝脯。
昼持弓矢夜枕戈,静匿儿童防笑语。白额将军莫笑人,世无刘琨当畏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