崔与之(1158~1239)南宋名臣。字正子,一字正之,号菊坡,谥清献,原籍宁都白鹿营 (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),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,故《宋史》载其广州人,《中国人名大辞典》载其增城(中新坑背崔屋村)人。绍熙四年(1193)进士。授浔州司法参军,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,特授广西提点刑狱。嘉定中,权发遣扬州事、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,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。端平元年(1234),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。二年,除参知政事。三年,拜右承相兼枢密使。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。著有《崔清献公集》。
黑公自名将,倾盖禺山坡。谈兵樽俎间,只手提天戈。
适当喉舌地,国脉在运河。锁钥固荣卫,腹心赖调和。
文武有吉甫,庙算帝心嘉。忠信挞秦楚,一心不在多。
倭奴偏水战,出没淩苍波。短兵慎相接,长技我爪哇。
丈人出奇计,攻守万无差。吾有进取策,并用夫如何。
请调三土州,家兵强莫过。亲裹土粮来,无费我公家。
功成酬以爵,否则削有加。乌艚绝港口,众兵如刈麻。
二策须兼举,相与灭么么。钟鼓闻天地,晏眠嬉且歌。